培训公告
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2024-06-17 11:06

各县(市、区)工信局、人社局职称办,各功能区经发(工信)局,各部委(办、局)人事处,市属国有企业,驻扬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4〕2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相关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可选择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站登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如实填报有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8月2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2、材料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需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3、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工信局、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各主管单位负责辖区范围内申报人员的申报咨询、材料受理、资格审查等工作,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告知后及时补正相关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申报佐证材料均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集中保管,8月31日前统一报送《汇总名册》和《评审申报表》(该表申报系统导出)。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8月3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名册和《评审表申报》等材料至市工信局人事处。

4、网上复核。市工信局在受理各地、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开展网上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网上复核。

5、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要求,申报人于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初审信息,复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按要求根据系统提示网上缴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所有材料需真实、齐全、有效,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严禁提交或上传涉密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附件材料均须原件扫描(建议转成.pdf格式)上传,并对照要求,分门别类填写或上传。

1、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需提供近5年的继续教育佐证材料,要求平均每年不少于90学时。

2、年度考核(表)材料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来的考核情况。

3、财务审计报告、证书文件(批文、证件、证书或证明材料)、论文著作等材料如提交复印件,需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日期。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1式1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

2、申报人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公示证明、公示结果材料。

3、提交的佐证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并按照证书类、业绩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考核等归类装订,每人一袋并附目录。

三、其他事项

1、中央、省驻扬单位或外省驻扬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申报人员,不在我市申报,按要求报省人社厅核准同意后直接报送省工信厅。

2、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市政府大院西楼102室),联系人:孙颖、绪晶晶。联系电话:0514-87868231、0514-87868151。

其余相关事项以省人社厅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

1、相关文件

2、相关表格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


相关表格和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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