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6-17 11:07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4〕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对评审材料认真初审。相比往年,今年网络申报途径、材料提交要求有所变化,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关注,并做好以下事项:

1、申报人于2024年8月16日前提交网上申报,网上退回修改终止提交时间为8月25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及时关注网上审核状态。

2、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附件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上传(pdf格式),确保清晰度,确保版面正确,文件须以附件内容命名,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及敏感信息。申报资料纸质原件须整理成档备查。

3、中央驻扬单位或外省驻扬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从我市申报,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抬头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放入申报人的附件资料中一并上传。

4、请各地汇总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系统生成打印)等纸质材料于8月31日前报市工信局军民结合产业推进处。

联系人:卞智勇、王杰,电话:87114085、87872333,邮箱:yzsgxj_jmc@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15层1502办公室。

附件:

1.《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4日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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