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拟举办第三期《现场改善与精益生产》系统培训班,现公开征集合作办学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班要求
1、培训目的。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学员对于持续改善生产管理方式的认识,引导与促进企业规范现场管理,提升生产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培训内容。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现场改善和精益生产”理论知识并深入7-8家企业现场实训。
3、培训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培训周期为6个月,每三周一个周末集中两天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天。
4、培训对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开票销售300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总经理、生产副总或生产部长,总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5、培训实施。市工信局负责培训班的指导和监督,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合作办学机构的遴选、学员审核、办学质量监管,合作办学机构负责培训班的具体实施,包括课程安排、班级制度,考勤和管理学员等,确保培训效果。
6、培训费用。每位学员预算费用不超过7000元,包括所有培训、实训、场地场所、学习资料、参访企业、参访交通、餐费等,不包含学员往返教学地点的交通费用。本次培训活动采取政府补助形式,每位学员补助不超过50%,其余部分由学员承担。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在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相关经验的管理咨询培训机构,教学地点在扬州市范围,师资应具备优秀企业工作经历和现场改善实战经验。
2、申报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规模,师资情况,尤其是“现场改善”培训或辅导相关案例等。
(2)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子主题、教学计划,教学地点,培训的目的和预期达到的效果,参访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课程提纲,师资配备、培训管理及用餐标准等,应具体到每个主题的安排。
(3)培训具体报价(课堂教学和改善实训分别说明)。
(4)承诺后期培训效果,承诺应不少于三方面:①实际实施与计划安排的一致性;②学员收益的显现化;③活动结束后提供系列培训的课纲或训练手册、评估小结、总结和照片。
(5)培训业绩。包括开展培训的课程,培训的时间,培训师资、培训人员情况,培训现场照片,是否承担过相关政府项目等。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说明材料、佐证材料等。
(7)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三、合作机构确定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合作办学机构。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下午17:30,以资料全部送达为准。送达地点: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科技综合体A座201室。
联系人:李凡,联系电话:8737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