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合作办学机构的公示
2021-06-07 16:34
2021年6月7日下午,根据《关于征集2021年度“现场改善与精益生产系统班”办学机构的公告》(扬中小发[2021]17号)和《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小企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办学机构的公告》(扬中小发[2021]18号)文件及《小微企业绩效管理特训营》(单一来源采购方案论证)工作安排,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以上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打分,最终确定扬州蓝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现场改善与精益生产系统班》合作办学机构、扬州天龙职业培训学校为《中小企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合作办学机构、扬州慧成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绩效管理特训营》(单一来源)实施方。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拨打监督电话:0514-82181720、0514-87370959。
特此公告。
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